吊床商标撤三的基本流程
作者:北京双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9-06 08:22:37
商标撤三,即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是针对那些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进行的一种撤销程序。在吊床行业中,若某企业注册了吊床相关商标却长时间未使用,其他企业或个人可通过商标撤三程序来撤销该商标,从而获得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1. 提交撤三申请
首先,申请人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并书面说明该注册商标“不使用的情况”。申请书中应明确撤销理由,通常只需简单说明“未发现申请撤销商标三年内有使用过的迹象”。
2. 商标局受理与通知
商标局在接到撤三申请后,会给商标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注册人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
3. 注册人提交使用证据
商标注册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使用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广告宣传资料、参展照片等,以证明商标在三年内被实际使用过。
4. 商标局审查与决定
商标局收到证据材料后,会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如果证据可以证明注册商标在三年内确有实际使用,商标局会下发“商标继续有效的决定书”;反之,则会下发“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书”。
5. 异议与复审
若注册人或申请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均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将进行复审,并作出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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